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已经委托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大仁里立体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15000万元
建设地点: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卧龙庵村6社
建设单位:四川省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遂宁市船山区仁里镇卧龙庵村6社,占地面积40亩,年存栏种猪4860头,其中母猪4800头,公猪60头;新建分娩舍、配怀舍、公猪舍、后备舍、办公及生活用房,转猪通道及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门卫室、消毒室、隔离室、污水处理池等。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12.2万元,占总投资8.75%。
二、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猪舍、污水处理站、堆肥发酵罐及有机肥仓库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本项目恶臭气体以有组织点烟形式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面源形式排放,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恶臭气体治理措施主要为:①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除猪粪;②母猪和保育猪养殖大楼、污水处理区、堆肥车间密闭,废气收集后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40m和15m高排气筒排放;③强化场区冲洗、消毒措施;④科学的设计日粮,提高饲料利用率;⑥做好厌氧发酵反应器的密封措施;⑦加强绿化。
通过上述措施防治后,H2S、NH3厂界排放浓度与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养殖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猪尿液、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以上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沼液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卫生学指标暂存于废水储存池,用作租用的耕地和林地施肥。
3、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营运期场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猪粪经自动刮粪机定时刮出,由铲车及载粪农用车定期装车收集至堆肥发酵罐,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外售;病死猪及妊娠胎盘运至浩川油脂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淘汰种猪外售;兽医诊断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严禁与生活垃圾混淆一起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隔渣,与猪粪运至堆肥发酵棚,经好氧堆肥无害化处理后,得到有机肥半成品外售;办公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暂存间,并及时运往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全部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脱硫剂交给原厂家回收处置。
5、地下水:本项目区域地下水环境不敏感。营运期防渗措施基本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防渗技术要求,可从污染源头和途径上减少因废水泄漏渗入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风险物质为柴油、硫化氢、氨等,生产过程使用量及存贮量不大,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经源项分析可知,本项目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对周围环境及人群带来安全风险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河南路949号
联系人:杜兵
电话:13568716003
邮箱:740176729@qq.com 邮编629000
通讯地址: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银河南路949号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附近的居民及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征询公众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以及对项目采取环保措施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与环评单位联系人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和提交意见,期限为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传真或其它便利的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方便我们联系。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附件: